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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 |
衢州商脈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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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330800MA2DK6NY2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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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地址: |
浙江省衢州市衢化路 110-3幢副1單元20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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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 |
衢州市職業技術學院虛實一體標準化生產線實訓室新建物采購項目(編號:QZYCG20250070-01),預算金額為613萬元,衢州商脈科技有限公司參與該項目采購活動,2025年8月11日就本項目采購結果提起質疑。衢州商脈科技有限公司對質疑答復不滿,向衢州市財政局提起投訴,于2025年9月9日收悉投訴書。在投訴書中,衢州商脈科技有限公司將其在原中標結果質疑答復階段提交的6份檢測報告和質疑階段提交的《質疑函1協助答復函補充材料》所支撐的事實與理由作為其投訴的依據,亦在投訴處理過程中向本機關提供了上述6份檢測報告。
本機關在2025年10月16日收到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回復函》的基礎上,在行政立案調查中,再次向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寄送了《協助調查函》,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再次對函明確:“2025年7-8月沒有受理過衢州商脈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檢測業務,6份報告非我公司出具的報告,改制后的上海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全面承接上海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原所有業務職能,對檢測報告的說明具有證明效力”。在調查中,衢州商脈科技有限公司無法對6份報告的真實情況作出合理說明。衢州商脈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提供虛假材料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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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罰結果: |
1、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2、禁止1年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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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罰依據: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條、第六條、《衢州市財政局關于轉發<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實施意見的通知>的通知》(衢財法〔2024〕1號)中《浙江省財政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政府采購類)》第5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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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日期: |
2025-12-11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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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罰日期: |
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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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截止日期: |
202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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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法單位: |
衢州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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